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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"Source": "https://zsdo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F0D7A844351D0DEC&s=0275FE8933E4C34A",
    "title": "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使用須知",
    "內容": "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依照「臺北市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辦法」設置，為維護其日常運作，特定本須知。鼓勵民眾參與里鄰小型活動，歡迎各界人士踴躍使用臺北市各區里民活動場所。里民活動場所舉辦之各項小型活動，應公告張貼於本市各區公所，如有相關事宜可向本市各區公所詢問，視需要選擇參加。參與里民活動場所舉辦之活動，不得超出其涵蓋範圍。里民活動場所開放時段如下：(1) 上午時段：上午9時至12時(2) 下午時段：下午2時至5時(3) 晚間時段：下午6時至9時，由里長酌情開放，惟週一至週五須至少開放2次(4) 週六及週日全日開放使用里民活動場所應避免妨礙周邊安寧，並注意環境維護。里民活動場所內部設備得提供公眾使用，請愛惜公物用畢應放置原位。本須知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訂定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",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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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"發布單位": "臺北市中山區公所"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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