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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 4、5 款暨儘後召集第 4 款開始受理申請!

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、5款及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,辦理 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(儘後召集至5月31日)。請符合資格者至本所兵役課辦理。(詳如公告)